沥青路面交底1施工前准备工作
1.1施工前应对路面基层或作基层用的旧路面的质量进行检查,符合要求后方可修筑沥青面层。
1.2施工前须对沥青材料、矿料和矿粉进行化验分析,经化验合格后方可进行沥青混合料的拌制。
2沥青混凝土和沥青碎石路面施工
2.1沥青混凝土混合料和沥青碎石混合料的矿料级配应分别符合GBJ92-86中表7.2.1和表7.2.2的规定。
2.2沥青混凝土混合料的沥青用量由试验确定,沥青碎石混合料的沥青用量宜符合GBJ92-86中表3.2.2的规定。
2.3沥青混凝土及各项指标应通过马歇尔稳定度试验确定。
2.4沥青混合料应在拌和厂(场)拌制。拌制前应根据室内配合比进行试拌,以确定适宜的沥青用量,拌和时间及加热和出厂温度确保沥青混合料的质量。
沥青混合料各种材料的加热和出厂温度参见下表:
种类 加热温度℃ 沥青混合料
出厂温度℃
石油沥青 煤沥青 砂石 矿粉
石油沥青混合料 130~160 140~170 不加热 130~160
煤沥青混合料 100~120 100~130 不加热 90~120
2.5沥青混合料拌制时应根据配料单进料和拌制,严格控制各种材料和沥青混合料的加热温度,拌和后混和料应均匀一致,无花白,粗细料分离和结团成块现象,每班必须抽样做沥青混合料、矿料级配组成的沥青用量试验,若不符合要求及时调整。
2.6沥青混合料宜采用机械全路幅摊铺,如分路幅摊铺时接缝应紧密,拉直并设置样桩挖制厚度。若机械摊铺不到的部位须采用人工摊铺时,应采取扣锹摊铺,不得扬锹远甩,同时边用刮板往返刮2~3次达到平整即可。
2.7摊铺时应控制摊铺温度,石油沥青混合料不应低于100℃,煤沥青混合料不应低于70℃。
2.8沥青混合料的松铺系数宜通过试铺碾压,亦可按下表规定